正義女神看不見之後──《十二怒漢:大審叛》
希臘神話裡,掌管法律、秩序的女神賽米絲(Themis)一手執長劍、一手捧天秤,象徵法律的權柄和公平。不過,十六世紀之後,女神目光炯炯的眼卻被蒙住了。據傳有人不滿當時的司法濫用職權、審判不公,因此替女神蒙上眼罩以表達抗議。後來這個蒙眼女神的形象繼續被沿用,並轉化為另一種涵義:女神看不見,表示對眼前的當事人六親不認、無視於其種族及身分地位,一切只用法律天秤來衡量,不容許偏見的陰影染指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。
這或許就是人們對正義的一種浪漫想像。
案情是這樣的:年輕的車臣男孩被控持刀殺害了他的俄國軍官繼父,主要證據有兩項──自稱為目擊證人的證詞、以及一把兇刀。法庭上的攻防結束後,來自各個社會階層、共十二位男性組成的陪審團另外闢室密談,共同討論被告是否有罪,不巧法院碰上整修期,於是陪審團只好借用隔壁學校的體育館做為討論場所。
從交出手機給法警、關上館門的那一刻,十二個陪審員彷彿進入了一間催眠室、一個適宜冥想的空間,裡面堆積了許多與他們的任務毫無關聯的東西:足球門、籃球架、廢棄的鋼琴、體操用的跳馬、平衡木、賽跑柵欄、一件女學生沒帶走的胸罩。正因為這些物件的毫無關聯性,反而有助於想像。陪審員們墮入天馬行空,在激辯他人生命的同時,一鏟鏟挖鬆記憶的土壤,反身關照:「我是誰」。
於是,他們慢慢發現,法律之外的世界從來就不是依循非黑即白的規範而運轉。最初當微弱的異議出現時,他們還想用秘密投票的方式,避免受到別人意見的干擾;但在說故事的魔幻種子以一種緩慢的節奏播散開來後,竟情不自禁地走入敘述與聆聽個人歷史的心理分析室。這群陪審團員是法律門外漢,卻用「模擬犯罪現場」的科學方式輕易打倒粗暴的「基本常識」,在法庭上慷慨陳詞的「證據」頓時公信力蕩然無存;而所謂理性分析的尊嚴,也隨著偏見不斷被挑戰,漸漸受到質疑。然後是動人的寬恕,將自己的生命揉合進對他人的審判,抉擇。
若將美國導演薛尼盧梅(Sidney Lumet)在1957年拍的《十二怒漢》(The 12 Angry Men),以及俄國導演尼基塔米亥科夫(Nikita Mikhalkov)這次翻拍的版本並置,其中都有固執偏激的陪審員,之所以固執,是因為他們的生活裡有秘密。最後讓這些人卸下武裝的關鍵原因,還可以看出思考模式的差異趣味。例如盧梅版中,陪審員從女證人鼻樑上的壓痕,推論出事發當時,已經就寢的她其實沒有戴眼鏡,根本不可能目擊兇案,順利推翻證詞,十足的實證精神;米亥科夫版則發展出另一個更富哲思的理由:嫉妒,從生命經驗的最深處撞擊不肯低頭的陪審員。車臣、俄國、貧民窟、中產階級,這些只是標籤和位置,把個體分割成瑣碎的斷片,但卻逃避不了內化的生命經驗,總是必須與他人糾纏不清。
然而,尼基塔米亥科夫片中最精彩之處,竟是當陪審員們漸漸「看不見」他們加諸在被告身上的偏見、卻「只看見」明確的證據後,一直保持沉默的陪審團主席(由導演尼基塔米亥科夫親自飾演)冷不防丟出一句震世之語:「判他無罪,等於下了死刑令!」,實實在在地給了蒙眼正義女神一記當頭棒喝。一個失去親人、無依無靠、不會說俄語的車臣男孩,獲得法律上的自由後,卻還要面臨更兇險的世界。所謂的偏見,在柴米油鹽的現實生活中,竟然可能是隨時傷及無辜的地雷!在不執行死刑的俄國(並未立法廢除死刑,而是實際上停止行刑),這名少年就算被判決有罪,頂多是面臨無期徒刑,一旦離開了監獄的庇護(?),他的未來是一片大霧瀰漫的荊棘,充滿潛在的敵人。這番警語點破了法律的限制性,也讓人不禁要問,正義女神看不見了,可這就是正義嗎?
陪審團終究完成他們的任務,領回離開身邊過久的手機,各自返家去了。男孩將要何去何從?電影並沒有清楚的答案。大雪紛飛的夜裡,一位陪審員打開氣窗,讓一隻誤入室內的麻雀飛出去。是自由?是桎梏?誰有資格評價甚麼是「正義」?
跟盧梅版比較起來,米亥科夫版的「十二怒漢」在影像表現、文本層次上顯然更加豐富、也更複雜,還多了幾分黑色幽默。美國劇作家Reginald Rose的故事架構可以鑲嵌在任何不同的文化脈絡裡,難怪半個世紀以來不斷被改編成其他版本或是舞台劇。俄國人比較不愛賣弄英雄主義,也因此,這部電影要比五十年前來的可愛一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