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明亮的房間裡,Roland Barthes談攝影與電影
梅波碩普(Robert Mapplethorpe)拍下的某張相片,為巴特帶來一道閃電,猶豫不決,欲發又止。他看相片時,不只看到了一張紙,也看到了那個停留在過去時空裡的人,曾經在場,卻又不能復返。巴特提及「明室」時,說「Camera lucida」是一種比攝影更古老的「描像器」:透過一片三稜鏡來描繪物體,繪圖者「一眼看著被畫對象,一眼看著畫紙」。我發現表面靜止的相片,不斷挑弄人類難以掌握的現實處境,暴力卻低抑地介入,既無法恢復時間和距離所撤銷的,也無法開啟未來。
巴特面對相片時,企圖辭退一切知識架構和文化教養,為自己談論攝影的方式設下了一些框限:「身為觀看者,我對攝影只有情感方面的興趣,我希望探討這個現象時,不以『問題』討論之,而以『傷口』看待之:我看見,我感覺,故我注意,我觀察,我思考。」從一開始,巴特就決定不承襲任何眼光,以不受拘束的形式和方法談論個體。他先區分操作者、觀看者及被觀看者,接著從觀看者的立場來挑選相片:「我決定以某些特定相片對我的吸引,作為我新的分析引導,因為我至少能確定這吸引力。」他嘗試從個人觀感出發,闡述攝影的基本特質:「我決定將攝影從唯一一張對我而言確實存在的相片中找出來,以這張相片作為我最後研究階段的某種引導。」巴特最終選擇的相片,是溫室花園(冬園),裡頭複現的是他五歲時的母親;他彷彿將自己的命運和相片的本質聯繫在一起,暴露自己的傷口以及生存所依循的光。
《明室》的前半部份,是關於攝影的概論性敘述;巴特將攝影分成了兩類:知面與刺點。知面〈Studium〉指的是:對於事物投注熱忱、但並不特別深刻劇烈,以文化的觀點來體會相片裡的劇情。我想起西班牙導演Victor Erice作品《蜂巢的幽靈》(El Espiritu de la colmena,1973)裡的一個片段:父親帶著安娜和伊莎貝爾去森林,教導她們依照香菇的外表和縐褶來判斷眼前是什麼品種的菇。安娜蹲下來,指著其中一株說:「聞起來好香!」父親說:「聞起來很香的是真正的魔鬼菇。」父親站起身,毫不遲疑地,用力踩扁它。這個段落可以單純地視為父女生活的切片,但若是聯想到影片的背景設立於1940年,就不得不讚嘆Victor Erice所發展出來的寓言書寫系統:將恐怖的佛朗哥政權虐殺反動者的暴行,反映在父親以身為人的立場,輕易摧毀本無好壞優劣之分的自然界生命的一個小動作上。於是,我們能從具有「語碼」或「固定意義」的知面,體會創作者或顯或隱的意圖。
至於刺點(Punctum)的攝影,則是攪亂理性語言本來意義上的一樁偶發事件。它通常是一處細節,一個局部物體。巴特說:「令我感興趣的細節,並非具有意圖的,至少不是絕對如此,或許也不該是。刺點就在被拍物所處的畫面裡,作為一附加物,逃也逃不掉,卻又是上天恩賜的。它不一定能說明攝影家的技藝,只能指出攝影家曾經在場,它指出他不得不將整個事物連同局部一起拍下來;攝影者的超人眼力並不在於『看到』,而是在於『在場』。」細節性的刺點與攝影本身的媒介、材質、表現等特質無關,而且它所觸及個人的情感無法加以普遍化,於是巴特提出第二義的刺點「時間」:「當我探尋我對某些相片的情感時,我以為我能夠去區分一個文化興趣領域(知面)以及偶而穿越其中的意外交錯,即刺點。我現在曉得還有另一種刺點,沒有形,只有強度,它就是時間,是所思(此曾在),教人柔腸寸斷的激烈表現、純粹代表。」
巴特以情感作為出發點,追尋一種更透徹、更超越的書寫形式;《明室》也許正是這一形式的體現,而「為母服喪」是撰寫此書的動力。巴特說:「我失去的並不是一個人形(母親),而是一個生命體,不是一個生命體,而是一個質(一個靈魂):並非不可或缺,而是不可替換。沒有母親,我可以活下去,但是在我生命的餘年,直到最終,肯定將是不能以任何質來形容的〈沒有質的〉。」他面對母親的死,像他在《明室》扉頁上的題詞,引自《西藏之道的實踐》,那一位總是說一切都是「幻象」的導師,在接到兒子的死訊之後,傷慟不已地說:「我兒子的死是一種超幻象。」對巴特來說,母親之死的超幻象,似乎脫離了想像境域,直接碰觸了現實。
除了母親的死亡,《明室》裡還包含了數種意義的死亡。首先,巴特提到了「被觀看者」為「幽靈」〈Spectrum〉;幽靈這個字因其拉丁文字根與「表演」有關,所以具備了「死者復返」的意味。巴特也多次提及「死亡」是相片的概念、相片猶如平板死亡之化身,且「人們雖急欲設想生動的相片,攝影卻像是原始劇場,亦如活人扮演的靜態畫,在那啞角粉飾僵止的表面之下,我們看到的是死者。」雖然攝影機械化地而無意識地重現那些再也不能重生的存在,然而,布朗修(Blanchot)說:「影像的本質完全在於外表,沒有隱私,然而又比心底的思想更不可迄及,更神秘;沒有意義,卻又召喚各種可能的深入意義;不顯露卻又表露,同時『在』且『不在』。」
巴特說,攝影本性之奠基者為「意定」〈有主體意識,能夠設定、決定、提指它的客體對象〉,而攝影的美學特性,在於揭示真實,其基本特質如巴特所說:「純粹的偶遇,也只可能如此(必有某件事物被複現),即刻展陳所有細節。」攝影獨特的客觀性,使得影像不受人干涉而參與創造,但是蘇珊桑塔格在《論攝影》中提到:「照片本身是某事物的光學留痕,那永遠是別人挑選過的影像,把框外的事物剔走。」而巴特所謂的攝影的指稱對象,是指「曾經置於鏡頭前,必然真實的物體,少了它便沒有相片。我絕不能否認相片中有個東西曾經在那兒,而且已經包含了兩個相結的立場:真實與過去。」這讓我想起了費里尼向觀眾自揭其拍攝過程的內省式電影《剪貼簿》〈Intervista,1987〉,讓年老但風韻猶存的馬斯楚安尼和安妮塔艾格寶重逢,站在白色布幕前跳舞,銀幕突然播放將近三十年前《生活的甜蜜》〈La Dolce Vita,1960〉裡,在水池中欲望無邊的他們。我又想起安哲羅普洛斯在2007年的電影《三分鐘》〈為紀念坎城影展六十周年所作,於《每個人心中的電影院》第三段〉裡,讓年邁的珍妮摩露走向銀幕,對著《養蜂人》〈L'Apiculteur,1986〉裡的馬斯楚安尼說話,她那充滿表情的聲音唸著:「我在另一個時空裡/看到了自己/那裡封存著我們將共渡的餘生/從前的歲月也在其中/還有那些/未曾與你相識/為了與你相識的日子」,這段台詞出自安東尼奧尼1961年的作品《夜》〈La Notte〉的結尾:珍妮摩露讀信給馬斯楚安尼聽。多麼殘忍卻深邃迷人!馬斯楚安尼死了,珍妮摩露老了,而從前的影像孤立了他們過去的形貌,時間好像不曾帶走什麼,一切都被凝止了。這些作品雖然與靜態攝影無關,但卻是以此刻的存在,回應了時間的無情,複現那些不能重生的存在。
《明室》也提及了攝影與電影,著重於兩者在「時間性」與「接收性」上的差異。巴特說:「面對電影銀幕,我不能隨意閉眼,否則睜開時,已不再是同一畫面,我被迫不停地狼吞虎嚥;電影必然有其他種種優點,卻沒有沉思性。」電影是由一定數量的、轉瞬即逝的連續性照片所構成;談論電影,事實上是談論對於該電影的追憶,影像順流而行,不斷往前推引至其他影像,如同他說的:「攝影沒有未來,它本身毫無前瞻性,而電影卻具有前瞻性。固定不動的攝影影像從複現退返回顧。」提到攝影與電影的影像構成方式和效果,他說:「當攝影轉為動態影像、成為電影時,攝影的『所思』隨之變質:在相片中,某樣東西曾經擺置(意定)在小孔之前,而且從此永遠留在那兒(那便是我的情感所繫);然而,在電影中,某樣東西曾經通過那小孔,其意定卻馬上被席捲而去,被接續不斷的影像所否定。」這確實是電影和攝影在影像構成上的特質和差異:攝影提出了一種以否定內在關連性的觀點來觀看世界,卻把神秘的特質賦予了每一刻;而且,攝影中的指稱對象不動,觀看者能夠專注投入其情感,而不像看電影那樣,必須不斷接收和拼湊每一鏡頭之間散落的訊息,產生明顯的情緒斷裂感。《明室》討論了攝影,且提出了多種如何談論攝影的可能,但關於內文提及的電影、電影停格照和靜態相片,我還需要再思考其中的關聯和差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