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機器騙術拆穿事件簿
專訪《不能戳的秘密2:國家機器》導演李惠仁
上周本報為各位讀者報導了2014年台北電影獎的得獎結果,相信大家也都還記得李惠仁導演的《不能戳的秘密2:國家機器》以黑馬之姿在40部入圍長片、短片、動畫的競爭之下,拿下「最佳紀錄片」與「百萬首獎」兩項大獎。導演也宣布因為有了這筆獎金,該系列的第三集確定可以在明年和觀眾見面,只是拍攝的主題和方向目前仍不方便透露。
正如片名後面的四個大字「國家機器」所示,這部續集給觀眾看到的,是李惠仁在首集於網路發表引起社會關注後,在害怕得罪產業利益團體以及損害我國防疫形象的政治考量下,官員仍一味搪塞狡辯,更向國際組織謊報實驗數據,企圖掩蓋疫情嚴重度的態度,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,為了粉飾太平以及不要影響上司的政績,當專家會議從實驗數據上認定國內包發高病原禽流感疫情時,時任防檢局的許天來前局長,卻硬是將會議結論壓下。而當這件事情被立法院得知時,許前局長仍在質詢台上信誓旦旦的打包票,保證他絕沒做過這樣的事,結果謊言被當場拆穿。這些過程全都被李惠仁導演放入了《不能戳的秘密2》之中。
但說來令人無奈,在資訊爆炸的時代裡,這則新聞過了不久就被其他的新聞淹沒、淡忘,若不是看到這部影片,記者也忘了曾經發生過如此荒唐的醜聞,而根據李惠仁導演的說法,農委會至今仍有隱匿疫情的行為,但細節如何,我們只能靜待下一集的推出。而在本期的「放映頭條」,我們也很榮幸和這位百萬首獎得主面對面,聊聊這部紀錄片,同時李惠仁導演大方授權給我們在報導中分享他獲得首獎的作品,在訪問的最後也和我們分享了他另一個正在進行,年底有望完成的紀錄片《蘋果的滋味》。如果沒有看過這部紀錄片的朋友,可以透過下方影片觀賞,或是購買DVD收藏。
(影片提供:李惠仁)
在拍完《不能戳的秘密》之後,曾想過拍攝續集嗎?您在一、二集之間又曾在網路發表紀錄短片《不能戳的秘密:病毒失蹤事件簿》,是否在首集發表之後的後續追蹤過程中遇到了什麼事情,觸發了您拍攝續集的念頭?
李惠仁(以下簡稱李):老實講,剛開始沒有。《病毒失蹤事件簿》很短,它只是另一種發聲的方式,原因是因為《不能戳的秘密》花了六年的時間去蒐集證據,到2011年時,有不知名的人寄了資料給我後,我才選擇在當年批露這件事情。當年光是在網路上發表,我當時就以為一切要告一段落了,因為第一集雖然有很多很難懂的部分,但就相關證據而言,事實非常明確,他們(政府部門)就是隱匿疫情。
照我以前當記者的經驗而言,新聞被批露、踢爆後,政府相關單位應該就趕快解決這樣的事情,例如失職的人員就應該處置,以前我跑新聞時都是這樣子。可是我後來沒以想到,那部片子在網路上播完,他們還在硬拗,第一時間還說要對我保留法律追訴權。那時候我的感覺是非常詫異,怎麼會遇到這樣的狀況!?我原本以為政府會痛定思痛,會趕快解決相關問的問題,後來才發現不是,而且我後來甚至看到農委會那邊還有公關公司幫他們做危機處理,因為他們那時候剛好有一個約,有個一年兩千萬的案子,幫他們做危機處理,他們那時候還想了很多辦法──不是去解決問題,而是「防堵李惠仁,不要再有任何負面影響」。
所謂防堵您指的我們在影片中看到,保全公司刻意在相關公開的研討會會場外防止你入內採訪嗎?
李:那是其他的。我說的則是在第一集7月26號的網路發表過後,農委會有緊急召開內部高層的主管會議,那天公關公司的人和農委會官員就馬上開會討論解決方案,防堵訊息擴散。
後來他們陸續否認證據、對我保留法律追訴權,做了很多動作,不斷的駁斥。那時候我就想「太可悲了,一個政府怎麼會變成這個樣子。」那時我就在覺得,應該要再持續和政府進行攻防。但那時還沒想到要拍續集,那是後來在七月底,我以前在新聞台的一個老同事,後來去念博士和任教。他和他媽媽看完那部影片之後,他媽媽叫他打電話給我,關心我的安危,我就安慰他說台灣的人民都很善良,不會出現像中國「被失蹤」的情形(笑)。但是我的朋友也很語重心長的跟我講,作為一位記者、或一個紀錄片導演,你該做的事情都已經做了,你接下來應該讓那些 NGO(非政府組織)的團體去接手後續的監督。很多人都是這麼做。
但我當下回應他,現在全台灣所有 NGO 或是其他的動物團體,沒有人比我更了解台灣農委會在隱匿禽流感疫情的情形,我不可能不管,我會繼續做,同時我要拍《不能戳的秘密2》,就是在那個時候我才下定決心的。
拍攝續集時,您是怎麼找到影片的主軸呢?
李:第一集的過程雖然很清楚,但是裡面有很多艱深的生物科學問題,在網路上引起很多人的辯證,也讓農委會相關的人員登記帳號留言批評「ORE怎樣怎樣」等等的言論,其實很荒謬。所以我想說應該拍《不能戳的秘密2》持續讓更多人知道。但是我就遇到一個狀況:所有直接的證據都在第一集用完了,續集怎麼辦?是不是該去找新的事證?
也是因為那時候農委會有很多人員去找了許多相關的人員,在網路上攻擊我的影片,後來在《不能戳的秘密2》都有揭露。他們的說法都很荒謬,但我想要回歸一個邏輯問題──「台灣是世界動物衛生組織的會員國,你就要遵守他的規範」,就這麼簡單。可是你看到政府與相關人士出面的說法都是:「我們是『參考』他們的規定,然後納入國內產業狀況,做一個綜合評估,再行判斷。」你不覺得很荒謬嗎?如果你在念書,被二一了,你能跟老師說你你要參考校規,還要考量我的狀況,綜合評估之後再做決定嗎?或是紅綠燈只是給你參考用的嗎?當然不是啊!所以政府這套說詞,他的邏輯是崩壞的。我們在第一集用了那麼多時間去講這件事情,就是這個簡單的邏輯,很多人看完後也覺得「喔對,李惠仁講得有道理」。但是當網路上有些自稱是博士,有著生物科技背景的人出來駁斥我的說法,有些觀眾就動搖了。
長期以來我們台灣有很多記者或紀錄片導演,他們對於台灣和國際組織的關係與制度並不了解,農委會的官員也料定你不會去處理這個部分。而我沒有錢,我沒辦法跑一趟ORE,那我就寫email給ORE位於世界各地的參考實驗室,提供他們手頭上的實驗數據,詢問他們怎麼判斷這樣的情形,他們的回函的確確認我提供的資料就是高病原的狀況。因為有這些正式回函,有了新的事證,我就拿著這些回函和官員去和談這個部分,但是過程當中官員們就一直推卸,不願意接受採訪。經過兩個月才終於第一次對話,但即便拿了證據給他們,官員仍是硬拗。這個過程是很荒謬的,包括後來一層一層持續追蹤上去,我看到整個國家機器都動起來,想要掩蓋這個部分。《不能戳的秘密2》原本的主軸還沒這麼清楚,但後來看到整個國家機器動起來的時候,我就決定要敘述我跟整個國家周旋荒謬的過程呈現出來。
以往大家認為媒體工作者的角色應該是「牆上的蒼蠅」,盡量不要介入事件之中,但是您在這部影片一開始就是檢舉政府失職的當事者,並也進入政府部門和官員當面對質,同時您又身兼事件過程的紀錄者。您怎麼拿捏您在攝製這部紀錄片時的身分呢?
李:其實很多人講說「你這個片子不管第一、第二集,都有很強烈的立場。」──對啊,我有立場啊!
也有人說第一集的敘事方式讓他看起來很不舒服,為什麼不能讓他慢慢看?一一讓他們看到那些事證,讓他們看到最後自己發現政府在隱匿疫情。我的回應是,要怎麼敘事我考慮了很久,第一集的敘事方式是我權衡過的做法,如果我用傳統的方式敘述,讓你看到最後發現政府說謊,我可能要花八個小時解釋。為什麼?裡面有太多科普的東西,疫苗、生物科技、ORE、禽流感可能都要各花一個小時才能解釋清楚,對於訊息傳播來講,觀眾可能看不下去,因為我的影片只有60分鐘。而我因為已經有證據了,所以我的做法就決定是反過來,先指控你,再一一找證據給你看。可是對有些觀眾來講,這樣一直強塞資訊的過程可能不舒服,但是對於資訊傳播來講,權衡後我認為這是比較有效的做法。你會說我調查的方法牽涉到許多科學的資訊,可能有比較好的做法,我相信應該有更好的方式,但當時只能這樣處理。
第二集你說做到那樣有很多的立場在其中,但是不要忘了,整個證據的驗證過程,都是經過客觀的方式來驗證的。回頭去想,我們做任何研究、調查,你的 hypothesis(假說)哪一個不是主觀的?可是我們主觀的假說還是會用很多客觀的方式去驗證他的真實性──紀錄片不能夠這樣嗎?紀錄片也是用這樣的方式用證據驗證。而所以為什麼我要跳進去我的紀錄片,在第二集裡使用了大量的電話錄音,因為那些學者經過第一集後根本不願意接受採訪,只能用這種方式去凸顯他們的荒謬性,所以我會進入影片之中。再者,我們在拍其他的紀錄片時,可能會有一位研究者、調查者,我們去拍他調查這個議題的過程,可是在這個議題裡面,台灣找不到研究這麼多的人啊,所以我就自己跳進去,只是因為這個樣子。
但當初您是否曾經想過請另一位導演掌鏡,拍攝您調查的過程呢?
李:回到一個部分,第一,沒錢。這是一個困境。第二個部分是,這個議題的內容很專業,當我跟他(官員)對話的時候,絕大部分的人聽不懂。
而你的問題提到由另一個人掌鏡,可能也牽涉到客不客觀的概念,這就要回到到我們台灣的新聞訓練。絕大部分主流的訓練都強調「平衡報導」,但你有沒有發現,許多主流新聞記者雖然遵守平衡報導,但他們並不一定有能力判斷他們所得到的訊息,是真的還是假的。例如現在有兩個不同的意見,但是你能不能判斷反方的說法是不是假的?他可能是騙你的,但是你反而成為他的傳聲筒。
我舉個例子,去年七月爆發了狂犬病的事件,當初是由自由時報率先獨家批露的,那條新聞也是由自由的記者和我與幾個朋友一起找出來的。我記得見報後,有個電視新聞的記者要去跟那則新聞,他們打電話來問我說,他們正在國家實驗室訪問負責人,結果官員的回應竟然是「因為沒有『活腦』檢體,所以他們沒辦法去確認台大實驗室的結果是否正確」官員還拿出ORE的準則來證明,條文中的確註明要使用「fresh brain tissue」──fresh,新鮮;brain tissue,腦組織──官員就說,字面上的意思就是要用新鮮的腦組織,所以就是要用活腦,台大實驗室的鼬獾已經死很久了,所以實驗結果不足以採信。記者聽了也覺得有理,所以自由時報新聞刊登後,當天幾乎所有新聞台的午間傳遞的消息卻變成:官方解釋因為實驗樣本非活腦組織,所以現在還不能確定自由時報批露的消息是否為真,現在只能判斷「疑似」麗莎病毒,而麗莎病毒之下又分很多種,狂犬病只是其中一種。很多人看到新聞,也都接受了官方的說法。
可是我要講的是,這個過程當中,實驗結果和電視台報的完全不一樣,這要先回到一個很重要的關鍵:什麼是「fresh brain tissue」?字義上好像是「新鮮的腦組織」,但是在病理學上,這是一個最基本的概念,指的是當那個腦組織沒有經過濃度10%的福馬林固定液「固定」之前,都叫做fresh brain tissue,例如我們將組織放在液態氮、冷凍庫中保存,都符合這個字的定義。(編按:相關的解釋也可在這英文獸醫網頁中看到類似的解釋。)你說國家實驗室的官員沒有學過病理學嗎?絕對有。可是他竟然可以用這樣的方式去欺騙媒體記者,而記者不懂,就相信了。可是如果記者知道相關的知識,當初的電視新聞就會變成「國家機構刻意隱匿狂犬病疫情」,這就嚴重了。但是他知道記者不懂,所以刻意用話術區解專業術語。而記者無力判斷,只本著平衡報導轉述官員的說法。
而在主流媒體中,有些記者朋友可能無力判斷真偽,而有些記者──我必須要講──其實是跟官僚體系非常友善的,甚至會在旁邊干擾在你提出敏感而重要的問題。因而,再這樣的媒體場合我都是等到主流媒體發問後才提問的,這樣也不會干擾到他們的訪問,即便是這樣,還是會受到干擾。所以你說要找人來拍,我覺得真的很困難。
在拍攝續集的過程中,您也在YouTube個人頻道上陸續刊出包括《病毒失蹤事件簿》、和許天來前局長開會影片、還有和相關官員對質的採訪影片。看來網路也是您很重要的平台?
李:當初為何會陸續放上這些影像,有個很重要的原因是,紀錄片拍攝動輒耗時一、兩年,在拍攝過程中,很多人都會忘記議題進行的過程,而我在網路上放上那些影像,都是我衝撞政府機關的過程,那個部分你也可以說是要讓他們感受到壓力,去解決問題。就像你講的,YouTube平台可以讓更多人知道這些訊息。
第一集不能在主流媒體播送,所以我開始透過網路散播影片,也開始透過網路釋放我所遇到很荒謬的情形,本來是希望政府單位之後在接到訪問要求時,可以不要在一直迴避和詭辯。這是我一開始以為的,沒想到影片放到網路上後,開始出現農委會的官員在影片網頁上展開反擊,一開始他們的手法還比較笨,是用自己的名字申請帳號,後來就改成其他的名字來回應,而在他們的公文裡面也可以看到上級的確有下這樣的命令,要去號召哪個相關單位的人協助網路攻防,其中還包括非政府單位的養雞協會。發現那則公文之後我覺得很荒謬,那我也更要用這樣的方式和他溝通。他們的回應方式就代表了一種官方的態度,就像你去訪問的時候,遇到人家回絕,或是用手擋你的鏡頭一樣,都是一種態度。我就開始不斷用這種方式和他們做另一方面的溝通,他們的態度就是:他不願意接受你公開的訪問,但卻私底下小動作頻頻。那是很有趣的。
在您發表《病毒失蹤事件簿》中,您的身分比較像是獨立記者,而在《不能戳的秘密》系列的影片中,您則是紀錄片導演,您怎麼看這兩種身分?
李:獨立媒體和紀錄片工作者還是不一樣。例如,在我的頻道上的影片中,我是獨立記者,我會用比較激動的態度去批評政府的作為,但等到紀錄片呈現的時候,情緒還是會少一點。我覺得還是不一樣的,一來因為紀錄片完成時,事件的時間點已經過了,你是要更完整地讓觀眾看見你的論述。可是在事發當下的時間點,你可能是要呈現一個事實,並不是要做一個很大的論述,所以病毒失蹤事件簿我只是要大家關注到這個事情,然後我把很荒謬的事情凸顯出來。可是後來的那個部分把這個片段放到影片裏面去,就回到紀錄片的論述裡面,談國家機器的部分,那就不宜去加很多情緒進來。
身為獨立媒體工作者,與公部門交涉時會因此增加難度嗎?
李:拍第一集剛開始去採訪的時候,我是用公共電視特約記者的名義去採訪的。那時候還是公共電視的特約記者,幫「獨立特派員」、「我們的島」這些節目做一些相關的深度報導,當時就是用這個身分去採訪農委會。憑良心講,那時候用獨立記者的身分,他們可能不理我,一定不理我。
可是到拍第二集時,我也沒有再為公共電視做報導,我就用紀錄片導演的名義去申請。可能也是因為之前有了第一集,所以我用紀錄片導演的身份去申請,他們會理我。回到台灣整個採訪環境或拍攝環境,如果你用一個紀錄片導演身份,他們可能會百般刁難,我覺得非常有可能。現在其他部會有可能會這個樣子。
例如318學運,很多紀錄片工作者在現場拍攝,但警察卻以沒有記者證的理由阻止這些工作者採訪。
李:其實這就回到台灣的法治觀念很差,尤其是警察的法治觀念非常差。318就凸顯出執政者是用好惡在執政,警察是用情緒在執法,回到319那天,警察為什麼會有那麼大的情緒,我覺得有兩個原因。學生剛佔領立法院的時候,他們的隊長氣喘被急救,這是第一個事情。警察就直接說如果你們不來佔領的話,隊長就不用插管急救,他們把這兩件事連在一起了,所以他有情緒。第二個情緒是他們在那邊站很久很累,就有情緒了。我覺得當一個執法者用情緒去執法,是很可怕的。你所受的專業訓練是哪裡、你的法治觀念在哪裡。
第二個部分我要講的是,為什麼今天在那個地方,不管是所謂的freelancer或獨立記者你還要所謂的記者證,那我請問一下如果是接案採訪的freelancer呢?台灣有多少這樣的媒體工作者。在美國或其他先進國家也有很多freelancer,他可能幫路透社、美聯社工作,他也沒有所謂的記者證。在說台灣根本沒有所謂的(公家頒發的)「記者證」。記者證都是公司自己印的,因為台灣沒有記者法,所以你哪來的記者證。從這裡可以看得出來,其實警察的思維是很封建的。然後另外一個部分,憲法第11條賦予人民有自由採訪、新聞自由的權力,但警察卻搞不懂。
所以所謂的公民記者,如果他今天是去報導或收集傳遞一個訊息,就是一個公民記者。大法官釋憲第689條講很清楚,公民記者的身分早被確定了(請見解釋網頁),可是警察不知道689條。或許你可以去問警察:憲法、法律、法規哪一個比較大,他可能搞不清楚,憲法和大法官釋憲是相同的,他也不知道。就回到那個部分──法治觀念太差了。這回到台灣整個法治觀念不好。你說那些公家機關很多時候不讓你採訪,就是這樣子很誇張。像最近營建署擋記者也擋很兇,因為營建署很多案子像航空城,中間有很多問題,然後記者去採訪他們就擋,連一個正式的會議也不讓你拍。很多現在的記者不會去抗議這個事情,被擋就被擋、沒有拍就沒有拍,先繼續跟部門維持好關係。
除了《不能戳的秘密》第三集之外,您手頭是否還正進行其他的案子?是否能和我們聊聊影片探討的議題?
李:目前《蘋果的滋味》快剪完了。這是我去公共電視作的提案,剛開始是因為香港「壹傳媒」到台灣到現在已經13年了。我開始拍的時候,差不多是壹傳媒進軍台灣的第十年多,我覺得對台灣影響很大,不管是閱聽眾、媒體的影響,所以應該要好好記錄這一段,來探討他們對媒體同業、讀者的影響,我覺得那很重要,十年應該被記錄。拍沒多久就發生蔡衍明接受華盛頓郵報的採訪,說「六四」沒有死人。後來意外「蘋果」跟「米果」就打起來,還有反媒體壟斷,到後來「蘋果」要賣給「米果」,我一直都在拍,希望好好去整理這段過程。原本只希望拍一集一小時,但後來素材太多,就分成兩集。第一集叫《蘋果的滋味:魔鏡的誕生》,第二集叫《矛盾的帝國》。
在這兩部片裡,我試著去分析黎智英操作媒體的方式。第一部取名「魔鏡的誕生」,因為每一個媒體都是一面鏡子,壹傳媒還沒進到台灣前,每個媒體有他們的立場,他們用他們的魔鏡幫我們看到世界的樣貌,但那很多都是假的,當蘋果這面魔鏡進來,讓其他媒體都現出原形,也看到黎智英壹傳媒的本質。
我分析壹傳媒在香港、在台灣做媒體的方式,我認為黎智英是在一個矛盾的狀況當中生存,他做了很多矛盾的事情,最讓讀者矛盾的事情,就是黎智英說新聞是一個「商品」,很多人問他為什麼要做煽色腥,因為觀眾愛看,所以觀眾愛看什麼我們就做什麼。所以大家就定位它是煽色腥的小報,可是另一方面它又做了很多質報做的事情(例如調查政府弊案),得了很多獎,不是很矛盾嗎?你不是說觀眾愛看什麼小報的東西,那你為什麼要做這個?你做這些事情對銷量沒幫助,不是很矛盾嗎。另一個矛盾,就要談到黎智英本身,蔡衍明親中、黎智英反共,但拿掉這部分,他跟蔡衍明都是商人。你是做生意的,親共的話就不會受到那麼多打壓,香港的廣告就不會被抽掉了。其實都是有脈絡的,反共或許其實是他做為商品的立場,而會維持這樣的矛盾,就是因為他依然可以得到利益。
黎智英說做媒體有兩個上帝,一個是廣告主、一個是讀者,做小報是為了讀者,做質報是為了廣告主。因為如果只做小報的煽色腥,高檔商品的廣告進不來。你看他很多矛盾,但是都有商業的思維在裡面。他把香港那套複製到台灣,在台灣也成功,《壹週刊》、《蘋果日報》都是用這個模式。但是這套方法去年開始出現問題,香港不靈了,因為中國的因素近來。中國經濟利益大,所以黎智英被抽了八億的廣告,壹傳媒在香港開始虧錢。那台灣呢,如果中國因素開始進來也會被影響,這就是為什麼當初黎智英要把台灣壹傳媒賣掉,他早就看到這個地方,他是一個商人,可以賣那麼好的價錢就賣了。
《蘋果的滋味》需要不斷的思辨,大概是做到目前最痛苦的一部,因為它不是只要敘述事件過程,還要經過沉澱、分析,才能歸納出一個概念。除此之外,我還有陸陸續續做一些小調查,還有一部吸毒的想拍,已經開始在進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