漫長的路上他們是神的使者──《末路浩劫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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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-03-05

《末路浩劫》(The Road) 改編自《險路勿近》(No Country for Old Man) 作者戈馬克麥卡錫 (Cormac McCarthy) 的長篇同名小說,描述一則殘忍卻溫暖的寓言故事。世界大災難發生後,地球糧食耗盡,土地寸草不生,僅存的人類只有三個選擇:自戕、擁武器結黨、或者自己想辦法活下去。故事中的父親 (維果莫天森飾) 帶著年幼的孩子,不放棄絲毫生存的希望往南方海岸目的地前進,旅途上充滿危機和奇蹟,父親不計一切代價地保護孩子,因為人類已被上帝遺棄,而孩子就是他的上帝。



作為改編電影,柯恩兄弟的《險路勿近》是非常成功的,而此片導演約翰希爾寇特 (John Hillcoat) 相當如實地把故事視覺化,緊湊安排好每一次的冒險,解釋因果和父親的內心狀態,使電影不致冗長無趣,同時以斜線構圖和白灰色調打造出完美的世界毀滅後景像,夢幻卻真實。小說有著大量白描語句堆砌一再重複的生活細節,諸如早晨驚慌醒來、在手推車上覆蓋好防雨布、無盡的行走、提防任何風吹草動、夜晚生火、飢餓又骯髒的身體,還有,隨時做好自殺的準備。原著的文字相當節制,看似枯燥,但化成為畫面後其實相當驚人,比如父親教兒子如何在危急時候把槍放進口中、朝上轟掉腦袋一景,比文字更具戲劇張力。最簡單的對白、沒有目地的情節,父子在無聲之中熟練地行動,讓人逐漸意識到這是末世人類唯一確認自己微小存在最具體的方式。這些感受在電影中則化為父親不帶感情、早已習慣麻木的低沉語調,以及極簡重複、小幅跳躍的配樂,敘述著世界毀滅前夕的殘忍轉變並襯托出了無生氣的末世氛圍。維果莫天森和寇迪史密麥克菲 (Kodi Smit-McPhee) 的演出更撐起了整部電影,內斂而飽滿。



這段長長的路程是一則天啓般的寓言故事,象徵著最純潔的人性,像一個小光點,在一片白茫茫廢墟中微微發光。當人類互相殺戮殘食代表著極大的恐懼,在這樣的世界裡要活下去,不只是生存,而是活得有意義,就必須小心維護心中的熱情、不讓它熄滅,才可能撐得過重重磨難。這對父子自認為神的使者,小心維持著將熄的火炬,賦予生命更高貴的意涵。麥卡錫的小說常常探問存在議題,並且在一連串的驚悚事件中不斷回頭過來嘲弄著角色行動的目的,《險路勿近》裡的角色誤打誤撞、其實很少人真正知道自己在做什麼;《末路浩劫》裡的父子則真誠地直視並回答了這個問題,他們懷抱著信仰,父親憑著對孩子巨大且熱烈的愛,使自己有勇氣活在擔憂害怕之中,保護孩子的身體,而孩子保有著天使般的純潔,保護著父親的心。不論看小說或電影,觀看過程中我都相當害怕結尾,因為這只能是一段漫長的路程,沒有頭也沒有尾,如果目的地真的有最後樂土,整個故事就會像《2012》或《我是傳奇》那樣在輕易的慰藉下毀掉。幸好《末路浩劫》的結局避免了便宜的奇蹟或莫名的結束,完整地結束了一個階段,(奇蹟式地) 進入了下一個階段。



距離2012年12月21日只剩下一千天左右的時間,末日到來論勢必又要甚囂塵上,屆時必然風聲鶴唳、人心惶惶。身為一個微小的人,只能每天認真過活、善待身邊親愛的人、關掉電源拔掉插頭為地球做一點好事,還有,一定要看《末路浩劫》。末世景象雖然寒冷可怖,但麥卡錫至少在這部美麗的作品之中,力圖保住一個值得活下去的原因,那麼或許,看完這部電影讓人有勇氣去面對可能到來的毀滅。麥卡錫是在美國911事件之後開始著手構思並寫就這本小說,相信這是他沉潛多時後給出的答案,當末日到來,世界仍然會閃爍著人性的光輝。